3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通知布告》,全文如下:2025年3月3日,美国颁布发表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地契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商业体系体例,中美两国经贸合做根本。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关税法》、《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经国务院核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相关事项如下: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物、生果、蔬菜、具体商品范畴见附件2。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正在现行合用关税税率根本上别离加征响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四、货色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通知布告加征的关税。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53-5056-0689
电话:0311-85365078
邮箱:87859655@qq.com
地址: 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江优谷大厦6层609室